迎十五周年 贺十五华诞
“我眼中的百佳华”暨百佳华十五周年庆典
大型征文、书法(绘画)、摄影有奖征集启事
2010年8月,百佳华将迎来十五周年华诞。十五年来,百佳华从传统商场锐变为精致、品位、格调高雅的现代流行百货大店。十五年抚往追昔,百佳华人一路坚韧执著,勇往直前,始终致力于探求适合自己的发展之路、创新之法,努力谋划自己的生存之道,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激流勇进,在零售业的发展中昂首阔步。十五年敢为人先,十五年商海拼搏,十五年风雨同舟,十五年铸就辉煌。
今年8月24日是百佳华成立十五周年的纪念日,《百佳华》杂志特举办“我眼中的百佳华”征文、书法(绘画)、摄影比赛,借此回报广大消费者十五年来的深情厚谊。
征集时间:2010年6月10日——2010年8月1日
征集对象:关注百佳华的社会人士、消费者、公司全体员工
征集主题:我眼中的百佳华暨百佳华十五周年庆典
评审时间:2010年8月1——15日(本刊邀请知名作家、编辑担任评审专家)
颁奖时间:2010年8月24日(百佳华十五周年庆典现场)
一、征文
征文要求:
1、征文内容要反映我爱百佳华的思想,以百佳华十五年中的人和事为线索,抒发周年大庆的喜悦心情,书写百佳华的历史现实和未来,反映百佳华开拓创新所取得的成就,激励全体员工再创佳绩。
2、题目自拟,体裁不限,要求文笔流畅,富有真情实感,原创作品。
3、各作者最多交2篇送审作品,每篇作品字数2000字以内。
奖项设置:
特等奖一名:奖价值2000元格兰仕空调一台。
一等奖一名:奖价值1500元容声冰箱一台。
二等奖三名:奖价值600元格兰仕微波炉一台。
三等奖十名:奖价值300元格兰仕电饭煲一台。
纪念奖若干:凡提交作品者均可获得精美纪念品一份。
二、书法(绘画)
征文要求:
(一)书法作品
1、书法比赛分为硬笔和软笔书法两种。
2、书法书写内容要紧紧围绕本次活动主题,提倡结合百佳华十五周年自撰诗文,也可自选名家名帖临摹。软笔书法还可以写有关十五周年庆典的对联、标语、宣传口号等。
3、硬笔书法以A4纸为准,也可以选用硬笔书法专用纸张;软笔书法尺寸大小要求在4尺宣纸以内。
4、书法作品不需要装裱,需在背面用铅笔写上个人信息。
5、各作者最多送评3幅作品。
(二)绘画作品
1、内容要求反映百佳华发展成就、商场景象,尤其是反映百佳华十五年辉煌巨变和十五周年热烈喜庆的主题。
2、绘画作品尺寸不超过6尺,形式、画种不限,无须装裱。
3、各作者最多送审3幅作品,并附不少于300字的说明。
奖项设置:
一等奖一名:奖价值1500元容声冰箱一台。
二等奖三名:奖价值600元格兰仕微波炉一台。
三等奖十名:奖价值300元格兰仕电饭煲一台。
纪念奖若干:凡提交作品者均可获得精美纪念品一份。
三、摄影
征文要求:
1、摄影题材应与百佳华发展有关,反映商场变化、员工形象、努力工作以及丰富的文体活动等商场生活场景。
2、大小不超过8寸,彩色黑白均可以,珍贵的历史照片也可以参赛。
3、各作者最多送审10幅作品,并附不少于200字的说明。
4、所有应征摄影作品应承诺为本人原创,百佳华公司拥有免费使用权。
奖项设置:
一等奖一名:奖价值1500元容声冰箱一台。
二等奖三名:奖价值600元格兰仕微波炉一台。
三等奖十名:奖价值300元格兰仕电饭煲一台。
纪念奖若干:凡提交作品者均可获得精美纪念品一份。
投稿方式:
1、邮寄地址: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大道3008号百佳华大厦三楼《百佳华》杂志编辑部;邮编:518102。
信封上请注明“我眼中的百佳华”征文投稿的字样,正文中须写上作者的姓名、个人简介、联系电话、地址、邮编等,截稿时间以邮戳为准。
2、电子文稿请注明作者的姓名、个人简介、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,发送至邮箱:baijhbjb@126.com
3、联系人:丁贤华 刘晓军
联系电话:0755-27927974 传真:0755-27928236
深圳市百佳华百货有限公司
二?一?年六月十日